《特种设备安全法》第33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33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发布时间:2024-10-28 23:01:20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33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