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工程量清单的复核及调整;2)新增综合单价造价控制;3)已完工程量计量及造价控制;4)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文件和相应的审批单,下同)造价控制; 5)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造价控制;6)暂估价的材料、设备造价控制;7)暂列金额造价控制;8)分部结算造价控制;9)协助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工程有关合同谈判工作和协调有关争议;10)对造价控制工作进行总结,定期向建设管理单位汇报造价控制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11)编制竣工结算审核报告;12)协助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决算、工程审计及投资后评价等相关工作;13)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