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发布时间:2025-09-11 08:4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