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中对“机构与人员中关键人员”的要求:
GMP中对“机构与人员中关键人员”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5-07-31 14:07:45
GMP中对“机构与人员中关键人员”的要求:
应为企业的全职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生产和质量管理负责人不可兼任;质量管理和质量受权可兼任)
(1)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保证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
(2)生产负责人: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3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药品生产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知识培训
(3)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5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药品质量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知识培训
(4)质量受权人: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5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