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正本(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A、1份B、2份C、3份D、4份 发布时间:2025-06-03 01:5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