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继受取得的概念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所有人移转之所有权。
继受取得与原始取得不同,它是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原所有人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没有原所有人的所有权,或者没有原所有人转让所有权的意思,都不会发生所有权之维受取得。
(2)继受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①买卖:
②互易:
③赠与:
④继承与遗赠:
⑤取得法人终止后遗留的财产:
④其他维受取得方法。如通过完成一定工作,提供一定劳务,转让智力成果等方式取得财产所有权,也都属于继受取得。
(3)继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时间
①以民事法律行为继受不动产所有权的,继受人自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时取得所有权。
②以民事法律行为继受动产所有权的,继受人自转让人交付转让的动产时取得所有权
③以继承方式继受不动产、动产所有权的,继受人自继承开始时(即被继承人死亡时)取得所有权,但是如要处分其继承的不动产所有权,则必须先办理继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