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2011)规定:核动力厂向环境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对公众中任何个人造成的有效剂量,每年必须小于()mSv剂量约束值。 A、0.15B、0.25C、0.5D、1 发布时间:2025-07-10 17: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