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答:为扩散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设计要求,且基础的内部的应力满足材料强度的设计要求, 通过向侧边扩展一定底面积的基础称为扩展基础。(1)锥形基础的边缘高度不宜小于 200 毫米,且两个方向的坡度不宜大于1:3;阶梯形基础的每阶高度,宜为 300~500 毫米。(2)垫层的厚度不宜小于 70 毫米,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C10;(3)扩展基础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 0.15%,底板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 10 毫米,间距不应大于 200 毫米,也不应小于 100 毫米。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纵向分布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 8 毫米;间距不应大于 300 毫米;每延米分布钢筋的面积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的 15%。当有垫层时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 40 毫米;无垫层时不应小于 70 毫米。⏺(4)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0。(5)当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的边长和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的宽度大于或等于 2.5 米时,底板受力钢筋的长度可取边长或宽度的 0.9 倍,并宜交错布置。(6)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底板在 T 形及十字形交接处,底板横向受力钢筋仅沿一个主要受力方向通长布置, 另一方向的横向受力钢筋可布置到主要受力方向底板宽度 1/4 处,在拐角处底板横向受力钢筋应沿两个方向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