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存在下列违法行为情形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处以2000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
A、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
B、
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
C、
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
D、
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发布时间:2025-07-31 10:04:42
A、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
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
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
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