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武办文〔2015〕79号)文件要求“从严控制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根据国家和省政策规定,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批实行中央和省审批同意,我*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为5项:(1)全*市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2)武汉市文明城区、文明街道(乡镇)、文明社区(村)、文明单位,武汉市功勋市民、模范市民、文明市民;(3)全*市城市管理、湖泊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4)市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推进(策划)工作评比表彰;(5)劳模评比。除此之外,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得自行审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及面向区域、系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原面向本*区、本*系统、本*行业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一律取消。”,“因重大事件、重要专项工作等特殊情况,需临时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须归口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