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20年2月自公开市场以每股4元的价格取得A公司普通股200万股,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股票投资尚未出售,当日市价为每股6元。按照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在未来期间不会发生变化。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20年12月31日因该金融资产应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为()万元。(★★)A.100B.400C.300D.0
甲公司于2×20年2月自公开市场以每股4元的价格取得A公司普通股200万股,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股票投资尚未出售,当日市价为每股6元。按照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在未来期间不会发生变化。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20年12月31日因该金融资产应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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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4 16: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