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
A、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在推荐的使用条件下与食品接触时,迁移到食品中的添加剂及其杂质水平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B、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在推荐的使用条件下与食品接触时,迁移到食品中的添加剂不应造成食品成
分、结构或鱼香味等性质的改变(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C、使用的添加剂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应尽可能降低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的用量
D、使用的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E、列干GB 2760 的物质,允许用作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时,可对所接触的食品本身产生技术功能
发布时间:2025-10-13 15: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