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称1998年5月31日李某曾向其借款1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被告李某所写的借条。李某则认为借款早已返还,并提出一份原告书写的被告已返还原告该1万元欠款的收条。 被告李某提出的收条是( )A、原始证据B、书证C、本证D、反证
张某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称1998年5月31日李某曾向其借款1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被告李某所写的借条。李某则认为借款早已返还,并提出一份原告书写的被告已返还原告该1万元欠款的收条。 被告李某提出的收条是( )
A、原始证据
B、书证
C、本证
D、反证
发布时间:2025-09-12 15: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