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06年3月2日签发同城使用的支票张给乙公司,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付款人为丁银行。次日,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2006年3月17日,丙公司请求丁银行付款时遭拒绝。丁银行拒绝付款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A、丁银行不是该支票的债务人;
B、甲公司在丁银行账户上的存款仅有2万元人民;
C、该支票的债务人应该是甲公司和乙公司;
D、丙公司未按期提示付款
发布时间:2025-06-26 18:24:08
A、丁银行不是该支票的债务人;
B、甲公司在丁银行账户上的存款仅有2万元人民;
C、该支票的债务人应该是甲公司和乙公司;
D、丙公司未按期提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