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本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A、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行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B、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发布时间:2025-05-29 17:02:24
A、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行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B、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