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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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从业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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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 ( )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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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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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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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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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会计法》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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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下列关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说法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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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下列各项中,属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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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违法所得二十万元以上的,对单位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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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