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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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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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会计法》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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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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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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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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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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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违法所得二十万元以上的,对单位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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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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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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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会计从业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