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022年7月1日以后,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
A、3%-5%;20%
B、3%-5%;10%—20%
C、6%-10%;20%
D、6%-10%;10%—20%
发布时间:2025-06-04 11:04:55
A、3%-5%;20%
B、3%-5%;10%—20%
C、6%-10%;20%
D、6%-1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