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 )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A、大型企业B、中型企业C、中小企业D、小微企业 发布时间:2025-08-07 16: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