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甲公司2018年2月1号在我国政府举办的净水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在净水器上使用“蓝天”商标,中国的乙公司于同一天独立研发出相同的净水器并使用“蓝天”作为商标。甲公司于2018年7月1号上午向我国商标局申请注册“蓝天”商标并主张优先权。乙公司于2018年7月1号下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蓝天”商标。关于该商标权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获得“蓝天”商标,因为其享有优先权
B、甲公司应获得“蓝天”商标,因为其申请在先
C、乙公司应获得“蓝天”商标,因为其使用在先
D、应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抽签决定
发布时间:2025-05-08 02: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