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不良事件讨论要求
A、Ⅰ、Ⅱ级事件在48小时内,由病区护士长组织、护理部不良事件小组成员、科室全体护士参加,责任人或当事人必须参加,科室参加讨论人数不得少于80%。
B、Ⅲ、Ⅳ级事件在一周内,由病区护士长组织、科室全体护士参加,科室参加讨论人数不得少于80%,特殊情况时护理部不良事件小组成员参加。
C、使用质量管理工具及时进行根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
发布时间:2025-07-29 16:29:50
A、Ⅰ、Ⅱ级事件在48小时内,由病区护士长组织、护理部不良事件小组成员、科室全体护士参加,责任人或当事人必须参加,科室参加讨论人数不得少于80%。
B、Ⅲ、Ⅳ级事件在一周内,由病区护士长组织、科室全体护士参加,科室参加讨论人数不得少于80%,特殊情况时护理部不良事件小组成员参加。
C、使用质量管理工具及时进行根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