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有下列哪些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A、 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B、 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C、 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D、 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发布时间:2025-05-24 10:12:53
A、 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B、 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C、 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D、 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