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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维修企业的保险车辆维修流程一般应如下:①保险车辆进厂后应确定是否需要保险公司进行受损车辆损伤鉴定,若需要,由业务经理负责联系保险公司进行鉴定。切不可不经保险公司而直接拆卸,以免引起纠纷。②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 ③保险公司鉴定结束后,由车间主任负责安排班组进行拆检。各班组长将拆检过程中发现的损伤件列表通知车间主任或业务经理。 ④服务主管将损伤件列表后联系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全面定损并协商保险车维修工时费。定损时应由业务经理陪同,业务经理不在,应提前向业务接待交代清楚。⑤业务接待根据保险公司定损单下达维修任务委托书。顾客有自费项目,应征得顾客同意,并另开具一张维修任务委托书,并注明,然后将维修任务委托书交由车间主管安排生产。⑥业务接待开完维修任务委托书后,将定损单转报给报价员。⑦报价员将定损单所列材料项目按次序填入汽车零部件询报价单,报价单必须注明车号、车型、单位、底盘号,然后与相关配件管理人员确定配件价格,并转给备件主管审查。⑧报价员在备份主管确定备件价格、数量、项目后,向保险公司报价,并负责价格的回返。⑨报价员将保险公司返回价格交备件主管审核,如价格有较大出入,由业务经理同保险公司协调。报价员将协调后的回价单复印后,将复印件转备件主管。⑩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由业务经理协调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
如有用户要求自费更换的部件,必须由顾客签字后方可到备件库领料。
保险车维修完毕后应严格检验,确保维修质量。
维修车间将旧件整理好,以便保险公司或顾客检查。
检验合格后,维修任务委托书转业务接待审核,注明顾客自费项目。审核后转结算处。
结算员在结算前将所有单据准备好。
最后由业务接待通知顾客结帐,业务经理负责车辆结帐解释工作。
如有赔款转让由业务经理协调顾客、保险公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