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规定,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
A、 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B、 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C、 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D、 课后教导;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5-09-04 17:34:24
A、 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B、 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C、 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D、 课后教导;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