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20年12月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A、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教育惩戒是教师的职务行为,教师正常履职产生的纠纷和法律后果应由学校承担。;
B、教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学校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
C、即使因为教师实施教育惩戒与家长产生纠纷,也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正当渠道解决。;
D、家长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学校、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追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5-07-25 05:12:36